太電案定讞 孫道存躲過2次管收逃不過入獄命運

▲孫道存躲過羈押,後還被拍到與小30歲嫩妻逛百貨公司,如今太電掏空案遭最高法院判刑3年定讞,即將入獄,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監控。

圖文/鏡週刊

2004年檢方偵辦太電案,認定太電執行長胡洪九罪責最重大,聲請將他羈押,孫道存則獲500萬元交保,他躲過羈押,卻惹上欠稅風波,2009年孫道存即因送1.6億元台灣大哥大公司股票給女友顏寧,而被追贈與稅而面臨遭管收,當時他曾說,顏女替他生3個小孩,他有責任照顧他們,股票是給孩子教育基金,還抱怨立委吳育昇推動欠稅禁奢條款,後來孫道存還清稅款,免於遭管收。

2009年9月孫道存遭媒體拍到與嫩妻逛百貨公司,後來出庭時法官問他此事,孫道存答,只是去修改衣服,卻被專櫃不實爆料說花10幾萬,孫道存當時還說,那時是八八水災,媒體利用他來轉移焦點。

當時承審庭長陳興邦就當庭對孫道存說,太電投資的香港太豐行,被胡、孫未經董事會同意就賣了,應是太豐行有中國籍的股東,兩人為避免違反台灣法令而未報告公司,陳興邦當庭質疑孫、胡涉及資匪、叛亂,並斥責2人損及太電40萬股東權益。

孫道存又於去年遭國稅局查出,擔任太研科技公司負責人時逃漏1.2億元貨物稅及罰鍰,行政執行署催討16次後,向法院聲請管收,但孫道存拒付,卻又被發現與嫩妻開心吃冰淇淋、逛微風廣場百貨,還以BMW名車代步,返回信義區寶徠豪宅,法官認定孫有還款能力還卻不履行,裁定將他管收,但孫家在2小時內即付清稅款,孫道存再度免於被管收,今因太電掏空案遭判刑3年,即將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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