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鐘就夠了」 水電工車震人妻挨告性侵:小乖乖原諒我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38歲的楊姓水電工和林姓人妻發生婚外情,去年2月兩人相約在女方住處附近短暫見面5分鐘,他一時把持不住,不顧對方反抗就在車上愛撫企圖發生性關係,最後性侵得逞一次。林女事後氣到哭出來,楊男自知理虧還開車帶她去買餐並護送回家,最後仍挨告性侵,遭判刑3年10個月有期徒刑。

林女供稱,2016年2月5日上午9時她要拿咖啡的拉花片給楊男,結果對方提早10分鐘就抵達社區門口,她看到LINE訊息就暫時將孩子留在家中外出,一坐上副駕駛座就表明只能出來5分鐘,沒想到對方認為5分鐘就很足夠,於是兩人前往附近一間飯店的停車場聊天。

「人車合一」94爽!赤腳開車好舒服 但安全性呢?(圖/達志/示意圖)

▲林女不想在車上「辦事」,頻頻拒絕仍遭楊男硬上。(示意圖/達志,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然而,楊男收下東西後一時「性」起,就在車上開始親吻、愛撫林女,希望能發生性關係,但頻頻遭拒絕,索性直接強行扯掉內外褲以手指性侵得逞。林女覺得自己明明一直喊不要還被硬上,既生氣又委屈就哭了出來,楊男這才停手沒有繼續往下做。

或許是自知理虧,楊男當下不敢再多說什麼,只是知道林女還沒吃早餐,於是先開車載她去買早餐,接著再將人送回家;事後他一直傳LINE向女方道歉,「妳還在生氣嗎?」、「對不起我不該這麼衝動!沒有顧慮到妳的感受!請小乖乖能夠原諒我……」

但林女並不買帳,憤而報警提告。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楊男在道歉訊息中曾提到「妳有說,我還硬要,我這樣不乖」,顯然確實是不顧林女反對強行發生性關係,因此認定他性侵,判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NEWS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