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警方執行酒測勤務。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內政部提供)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劉姓男子去年(2016)10月間,應酬完開車行經台北市市民大道,要返回新竹住處時,疑似看到前方有酒測臨檢,卻在臨檢點前2至300公尺處停下,將車停在一旁睡覺,警方要求他酒測也不理,因此開出9萬罰單,但新竹地院認為,警方主觀認定他酒駕規避,因此判撤銷罰單。
劉姓男子去年10月間應酬完,開車經過市民大道時,疑似看見前方有警方在做酒測臨檢,但他卻是在臨檢點前2至300公尺停車,並把車停在路旁睡覺,警方上前查看敲窗也不理會,後來還拒絕酒測,依法被開拒測的9萬元罰單,他不服氣因此提告,並告訴法官,「當時和客戶談完生意,並沒有喝酒。」
劉姓男子還說,「當時覺得有些累,把車停在路邊,戴著耳機聽音樂睡覺,又因為車子的隔音效果,不知道前方有臨檢,也沒有發現警方敲窗,事後警方也沒有告知他拒測的法律後果。」警方則拿出當時畫面表示,「劉男看到臨檢點後就煞車,還變換車道,上前敲窗也不理會,僵持一小時後才開單。」
不過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警方是主觀認定劉姓男子因為酒駕,才有意規避臨檢,但是劉男臨時停車並沒有危害交通,從秘錄器上也沒有出現異常的蛇行等行為,欠缺客觀判斷基礎,因此判決撤銷罰單。」對此民眾看法兩極,有人覺得很不合理,也有人覺得,「沒辦法舉證有酒駕,就上前開罰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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