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花蓮賴姓國小老師班上成績不盡理想,被家長投訴教學不力,校方調查發現,他上課內容錯誤百出,也未盡諸多老師的職責,而予解聘。其中,賴師曾在課堂中把「立方公分」說成「立方公升」,還將情緒不穩的學生獨自留在教室,儘管他不服處分向法院提告,但法院勘驗上課光碟後判決敗訴。
判決指出,賴師在學校負責教國語和數學,但許多家長向學校反映,其教學內容與方式皆有問題。於是校方特別請其他老師與外聘專家觀課,對於賴師的評價,他們直言「教數學比國語還慘」,發現他時間、長度、體積的概念混亂,被學生糾錯還腦羞摔筆,於是緊急安排2個月輔導,但一直未見成效只好解聘。
賴師認為教學自主權受到侵害,遂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請求撤銷解聘處分。法官勘驗教學過程光碟後,發現賴師的確將「立方公分」講成「立方公升」,還說「100萬立方公分等於100萬立方毫升」;而且在上國文時,「蕩」字寫不出來,經學生提醒還寫成「盪」,讓人不禁搖頭。
教師評審委員會的調查紀錄中顯示,其缺失多達26項,他除了曾讓學生自己關在教室裡大哭,也未妥善安排教學時程、規劃作業,甚至沒有確實批改考卷及作業。最後法官判賴師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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