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K書中心昏睡一整天,報警就醫才發現自己遭人下藥。(示意圖/取自pakutaso網站)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年輕女子,時常到台北車站附近的K書中心自修,不過去年間某日卻突然昏昏欲睡,趴在桌上從早上睡到傍晚,且醒來後記憶「斷片」,隔天報警就醫後,在體內檢出安眠藥FM2成分,懷疑遭鄰坐陳姓男子下藥。不過,女子身上、衣物均沒有陳男的指紋或DNA,且K書中心內也沒有監視器,因此檢方以證據不足,將陳男不起訴處分。
根據《蘋果》報導,受害的女子常到該K書中心念書,且每次都習慣坐同一座位,而陳男也幾乎都坐在女子隔壁,不過並不認識。檢警調查,女子案發當天抵達K書中心後,將包包、飲料放在座位桌上,接著先到廁所。女子回到座位喝了幾口飲料,不久後便覺得昏昏欲睡,她原本以為是自己太累了,想趴下休息片刻,沒想到竟睡到傍晚才醒來,趕緊收拾好物品匆匆離開,並將飲料杯丟棄。
當時坐在她隔壁的陳男尾隨離開,女子認為陳男行徑怪異,且她事後竟想不起來自己究竟發生什麼事,隔天報警就醫,果真在體內驗出FM2成分。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陳男確實跟隨女子走出K書中心,循線找到陳男後,他辯稱因為見女子走路搖搖晃晃,才會跟上前觀察,且2人在K書中心坐隔壁桌時,女子一直趴在桌上睡覺,他沒有做任何踰矩舉動。
警方雖然懷疑陳男涉案,但採集不到任何陳男的指紋或DNA,且女子身上也沒有特殊傷勢,再加上K書中心室內沒有監視器,無法認定女子曾遭猥褻。另外,女子當時喝的飲料杯已經丟棄,即使體內驗出FM2成分,也無法證明是陳男下藥。
檢方認為,女子當天曾短暫離開座位,確實可能遭人下藥迷昏,但由於她沒有利可報案,難保全相關證據,無法證明陳男涉案,因此將他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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