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與女網友約見面直接激情床戰,未料事後卻莫名被對方告性侵。(示意圖/非文內當事人/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20多歲的林姓男子去年結識另名年齡相近的女網友,兩人相談甚換,初次見面就直奔旅館床戰,豈料對方事後突然翻臉告性侵。林男為了證明清白,出示女方在嘿咻時開心比YA的激情裸照,獲不起訴處分,但因林男也將照片傳給友人LINE群組,涉犯散布猥褻物品罪,因此目前由檢方另案偵辦。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林男到案後供稱,2人見面後直接到旅館開房間,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還拍下多張親暱激情照。未料事後女子突然翻臉不認人,還在多個友人群組中指控遭他性侵,害他慘被群組上的友人群起圍剿,為了證明清白,他氣得將激情裸照上傳,並退出群組以示抗議。
▲林男將裸照傳到群組,因而吃上散布猥褻物品罪。(圖/達志/示意圖)
檢警審閱照片後,發現照片中的受害女子床戰期間不僅愉悅燦笑,還伸手比YA,完全不像是被性侵,另外,女子指控的受害時間和案發時間也不吻合,因此對林男被控性侵的部分採不起訴處分。
儘管如此,但林男當時為證清白,曾在LINE群組上傳兩人裸照,因此讓同樣在群組內的女網友氣炸,直接截圖控告散布猥褻物品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林男PO裸照時並不在北檢轄區內,因此散布一案已移轉至其他地檢署另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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