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男向員警表示,因不滿房東不續租才放火燒房子。(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記者柳名耕/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勤務中心6日早上7點16分接獲報案,民眾指出民權西路184巷內發生火警,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起火的住家外,站著1名蘇姓男子,蘇男向警方坦承因為租約已到,不滿房東不續租,所以故意把打火機放在瓦斯爐上烤。
北市消防局當時也派出消防水箱車16輛、救護車2輛以及消防人員59名,10分鐘內就控制火勢,室內燃燒面積約5平方公尺,蘇男的雙親當時也從2樓逃出,痛斥蘇男是「不孝子」,所幸無人傷亡。
警方最後將蘇男帶回派出所偵訊,並依公共危險罪嫌(縱火)移送地檢署偵辦,同時擔心蘇男有再犯可能,遂建請檢察官聲押;警方指出,縱火罪嫌可判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員警與消防人員入內查看起火點。(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不滿房東不續租...無業男縱火燒屋 雙親驚逃痛罵:不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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