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男只偷到一顆橘子就被逮。(示意圖/取自LibreStock)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許姓男子夜闖陳姓女子家中偷竊,但他才剛得手一顆橘子對方就回到家,當場被逮個正著,因此挨告,但法院審理時他坦承犯行,也再被抓到當下就把橘子還回去,陳女也不打算追究,雖然被判侵入住宅竊盜罪判處6月徒刑,但可緩刑2年。
據判決書,許男今年4月4日晚間11時許行經新北市板橋區某巷弄時,發現有民宅1樓大門沒有上鎖,因此新生歹念,偷偷闖進去,但才剛到手一顆橘子,就被剛回來的陳姓女屋主發現,立即報警,只好乖乖就範。
法院審理時認為,許男不循正途牟取財物,任意侵入住宅行竊,造成陳女財物損失及居住安寧侵擾,顯無尊重他人財產權,行為不當,但念在其犯後尚知悔悟,行竊物品已歸還,而且他也是中度身心障礙之人,具中低收入戶身分,因此判刑6月,宣告緩刑2年,以勵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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