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法擴大菸品警示圖文 學者憂:降低辨識、助長私煙

抽煙。(圖/記者張一中攝,馬賽克處理)

▲「菸害防制法」飽受爭議行政院將審查。(圖/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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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錢雅慧/綜合報導

政府今年為挹注長照財源,4月21日三讀通過調漲菸稅二十元,長照基金預估增加233億元;近期國民健康署提出「菸害防制法」全版本修正,部分內容被業者及法律界學者認為具有高度爭議,擔心政府「越改越糟」。

菸害防制一直是不少國家近年積極落實的政策,而台灣的菸害防制法上路超過20周年,距離上次條文大修也已過10年;因此今年1月4日,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給予民眾、相關產業及商會團體60天評論期表達意見;日前菸品已明確規範禁止廣告、促銷,修正版本罰則中進一步規範,違規三次者將處罰禁止輸入及製造,衛福部國健署健康教育及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表示草案已送進行政院審查,不免讓業者認為政策黑箱,評論意見視而不見。

台北市菸品業者協會理事長卓標受訪表示,公告評論期有許多業者、智庫、學者及國內外公協會提出關切表達意見,但政府從法案評論期結束至送進行政院審查,卻沒有將相關意見公開,包含警示圖文面積從35%擴大至85%將導致商品辨識度降低,造成非法菸品仿造便利性。例如美國或日本等先進國家菸品警示面積也都比台灣現行規定面積小。

吸菸人口,抽菸,煙蒂,肺癌,空汙,二手菸(圖/記者張一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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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針對修正條文中將新增禁止菸品添加香味料,國內菸品製造及進口業者認為菸品的香氣、口味屬商品特色,而且既然菸品屬於合法菸品,產業就可自由選擇產品特色的應有權益,若政府全面禁止菸品添加香味料,等於只會限制繳稅的合法業者,並迫使更多消費者轉向非走私管道購買,造成私菸不斷上升。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胡博硯表示,美國於2009年曾禁止菸品添加香料味,但後來被WTO認為違反規則,造成貿易障礙,有鑒於此,既然已經有錯誤的先例,不解為何政府還要創造全世界都沒有的法規,他痛批:「這次修法備受爭議,而且之前已經調漲菸稅,是為了挹注長照,但長照新設法規都還沒落實,目前政府的當務之急應該是以推動長照法規為首要之先才對。」目前菸品已明確規範禁止廣告、促銷,但是修正版本中明定,違反菸品促銷裁罰條件「累計三次」即終身停業,針對產業也恐將使合法業者造成衝擊。

胡博硯副教授從法律角度分析,從行政罰法第二十七條「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即超過三年的違反行政法案件,政府的裁處權即消滅,但這次修正法案中,為限制所謂三次違反期限為何,超越了行政罰法的原則性規定而且現行菸害防制法,違反第九條並按次連續處罰,最高可開罰二千五百萬,他認為這處罰金額違反比例原則。

政府擬修法擴大菸品警示圖文 學者憂:降低辨識、助長私煙 。(圖/翻攝自柯志恩臉書)

▲柯志恩出席「兩岸四地菸害防制交流研討會」。(圖/翻攝自柯志恩臉書)

今年美國商會公開表示台灣政策並未與國內外業者充份溝通、法規透明度不足、政府機關解釋及執法標準不一,只會不斷浪費政府及業者時間,增加法令遵循成本及繁複法規日益增多,嚴重影響法律效率。學者紛紛認為政府應該要讓吸菸族群了解後果為何,而不是用法規來強迫,像是基因改造食品就有公佈風險,由民眾自己評估,若只是一昧禁止反而造成反效果,不僅讓私菸更猖獗,還會影響法律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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