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3間大專院校發表聯合聲明。(圖/翻攝自中大學生會 CUSU粉絲專頁)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日前發聲明譴責,港中大民主牆出現「港獨」標語、港教大民主牆上「恭喜」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蔡若蓮喪子等言論,都是「濫用言論自由的行為」。香港13間大專院校學生會聯合聲明指出,「香港獨立」的標語沒有觸犯香港法律,儘管「恭喜」蔡若蓮喪子言論雖有不當,但教大不應該洩漏拍到「張貼標語人士」的監視器畫面。
包括香港城大、浸會大學、香港科大、港大在內的13間大專院校10日發表聯合聲明,指出林鄭月娥所聲稱的「言論自由並非完全沒有限制」是大興文字獄,政權之首居然出言鉗制學生表達自由,大專學界予以最強烈之譴責。
聲明又指,《基本法》性質類近憲法,而憲法訂明政府權限及人民權利。憲法圈限政府權力,政府卻絕不可借憲法縮窄人民權利。因此,政府及中大校方均不可以「違反《基本法》」為名,禁止學生討論香港獨立。
另外,早前有人在香港教育大學民主牆張貼「恭賀」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長子去世,但校方不應因此以公開監視器畫面片段,這種行為如同鼓吹社會公審批鬥,更有機會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全文如下:
【《砥鋒挺鍔 傲雪欺霜》- 大專學界就民主牆爭議之聲明 | “Arming Ourselves in Our Darkest Hour” - Declaration of Students’ Unions of Higher Institutions on the Controversy Surrounding Democracy Wall】
(Please scroll down for English version.)
近日,各大專院校對於學生使用民主牆爆發爭議,舔共傀儡林鄭月娥竟借機指言論自由並非完全沒有限制,更暗指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是鼓吹歪論的藉口。大學校園應為思想意見交流之所,民主牆亦是容許學生暢所欲言的公開平台。如今,政權之首竟出言鉗制學生表達自由,企圖向校方施壓,大興文字獄,大專學界予以最強烈之譴責。
在中大校園內,有同學於學生會管理的範圍掛上「香港獨立」橫額及於民主牆上貼上宣傳港獨之文宣。有關港獨之橫額及文宣並無違反香港法律,只是單單內容不合乎中大校方心意、與校方立場有異,校方便指鹿為馬,無理指控其內容違法,圖以法律之名打壓言論自由,更繞過該場地的真正管理者中大學生會,直接指派保安人員拆下橫額,完全無視學生自治的原則。大專學界強調,《基本法》性質類近憲法,而憲法訂明政府權限及人民權利。憲法圈限政府權力,政府卻絕不可借憲法縮窄人民權利。因此,政府及中大校方均不可以「違反《基本法》」為名,禁止學生討論香港獨立。
其後,中大學生會幹事會因是次事件而受到大規模滋擾。然而,校方並沒有就此作出回應並保護學生,反而因立場不同而置學生安危於不顧,有違教育者之原則,再證中大校方已淪為為政權護航的機器。
除此以外,早前有人於香港教育大學民主牆張貼「恭賀」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長子去世,教大校長高調批評該二人「歹毒」,更指若該二人不是教大學生,則「放他上網」。翌日,相關閉路電視截圖流出,實在令人髮指。的確,大專學界認為奚落蔡若蓮之言論確有失當,然而,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教育局多年來接連推出殘害莘莘學子之政策,當中包括全港性系統評估及國民教育,蔡若蓮為其一一護航,年青人對教育局及蔡若蓮的不滿無處發洩,最終訴於不當的情緒宣洩,實在是情有可原。教大校方縱然不滿此等言論,卻絕不可公開閉路電視片段。此等行為不但如同鼓吹社會公審批鬥,更有機會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今日有人因失當言論被公開容貌,他日有學生批評校長,會否亦遭受類似報復?大專學界強烈譴責教大校方借機製造白色恐怖,並要求教大校方就洩露閉路電視片段作出合理交代。
《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自由,我們的基本人權應受保障及尊重,而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更不容港共侵害。大專學界在此重申,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是不容侵犯之底線。我們將密切留意各大專院校之情況,堅守我們的自由與權利。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
香港城巿大學學生會
恒生管理學院學生會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
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
嶺南大學學生會
香港珠海學院學生會
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學生會
香港教育大學學生會
香港演藝學院學生會
香港大學學生會
香港公開大學學生會
香港樹仁大學學生會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
▲▼侮辱劉曉波及他的妻子劉霞的標語、侮辱香港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長子潘匡仁的海報。(圖/翻攝自facebook/香港教育大學學生會、翻攝自微博/dienasty)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