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講解《古蘭經》男遭判刑2年。(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楊蕙綾/綜合報導
講解《古蘭經》竟成入獄罪名!新疆49歲回族男子黃世科去年6月在微信群組中,教成員們做禮拜,並講授《古蘭經》中關於宰牲節的由來,沒想到卻遭逮捕,近日判決書出爐,黃男被依「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據《多維新聞網》報導,微信公眾號「刑事案例參閱」9日上傳一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今年3月10日的判決書,內容指出去年6月黃世科在自創的「穆斯林禮拜」微信群中,利用語音教導群組內100多名成員做禮拜,並在另一個微信群中講解《古蘭經》中關於宰牲節的由來。
高等法院原判黃世科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罰有期徒刑2年。但黃世科上訴表示,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只是在微信群中講經、教經,也沒有實際危害國家。
但高等法院終審認定,他明知微信群組成員多,再加上微信群並非宗教活動場所,依照法律規定,不得在非宗教活動場所內從事宗教活動,此舉違反大陸有關宗教事務管理的法律,社會危害性大且情節重大,構成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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