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公主吳欣盈遭跟監求償6千萬 被要求重做精神鑑定

新光人壽吳欣盈。(圖/記者李毓康攝)

▲新光公主吳欣盈認為隱私遭侵犯,求償6千萬元。(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新光金董事長吳東進長女、新光人壽副總吳欣盈與華南金第三代長子林知延婚姻觸礁後,不滿林找徵信社人員跟監她,還在她的個人座車偷裝GPS衛星定位,除控告林涉犯妨害秘密外,也對林的律師劉宗欣提告並求償6千萬元。台北地院今辯論終結,審判長諭知10月31日宣判。

吳女律師主張,劉宗欣雇用徵信業者跟監,並在車上裝GPS,侵害吳欣盈隱私,導致其受有精神疾病,甚至要吃安眠藥才能入眠,新光醫院也診斷吳女患有精神疾病。不過,劉宗欣委任律師則反駁,當時林知延知悉吳的司機開車太快,發現司機有吸毒前科,因此委託劉男找徵信社跟隨、保護吳,更何況司機出勤後都會回報行程,何來的刺探隱私?且雙方簽訂的合約也明確寫下「保護吳欣盈」。

劉男律師還說,雖然吳欣盈有新光醫院家醫科醫師診斷證明,但仍無法證明其有精神問題,因為新光醫院為新光集團所經營,且精神鑑定並非家醫科專業,雖然醫師可做概括性建議,但仍須找專業精神科醫師就診,請求法官同意找新光醫院以外之精神科,來對吳欣盈做精神鑑定。庭末,審判長諭知辯論終結,暫定下個月31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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