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一例一休修法 工商團體版本出爐

2017年09月15日 06:39

一例一休,工時,麥當勞,工讀生 (圖 / 記者張一中攝 )

▲一例一休修法呼聲越來越高。(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周康玉/台北報導

一例一休修法呼聲越來越高,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表示,預計今日十點左右,將草案函送各部會、及立法院各黨團。

工總表示,這次是依據立委的一例一休聯合提案,工總認為部分條文應該加以調整,工總從周二就開始進行研擬工總版本,持續討論到昨日已經到第三版,也就是最終版,今日上午會再次確認,會員都沒有異議後,將共同具名,發公文去函,但會與哪個黨團合作提案,則尚未確定。

工總針對以下條文希望有更彈性、減化的調整,共五條文:首先,在休假日加班,建議休假日加班費股票上市公司以2.5倍、其他中小企業以2倍時薪計算,並以實際加班時數計算(勞基法第24條第2項)。

第二,對於員工簽到的規定,建議修改為工資高於主計總處公布前一年度平均薪資的管理幹部及專業技術人員,不受出勤紀錄限制(勞基法第30條)。

第三,每月最多加班不得超過46小時,希望能上修為50小時,且三個月彈性加班能延長為六個月彈性加班(勞基法第32條)。

第四,更換班次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建議加註勞資協商同意後,可以加或減3小時(勞基法第34條)。

最後,現行規定休假由勞工決定,建議改為勞資雙方協商,企業難以運作(勞基法第38條)。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