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洗衣店附設販賣機洗劑商品 消基會:標示100%不合格

▲▼ 自助洗衣店附設販賣機「洗劑商品」標示100%不合格。(圖/消基會提供)

▲自助洗衣店附設販賣機洗劑商品標示100%不合格。(圖/消基會提供)

消費中心/綜合報導

自助洗衣機店為近幾年興起的新產業,但有許多消費者通常不會自備洗衣精(粉),反而直接購買業者在店內販售的洗劑商品。對此,消基會調查在台北市與新北市的9家自助洗衣店共28件洗劑商品,發現標示全不合格。

消基會指出,這次隨機抽查9家自助洗衣店裡的洗劑販賣機,共購得28件商品,分別為洗衣精(粉)、柔軟精、消毒藥水、除靜電香片等,每件價格皆為10元,並依據「商品標示法」第九條規定,檢視在標示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原產地等部分。

其中,「橘子投幣式自助洗」的洗劑販賣機裡的濃縮洗衣精、衣物柔軟精、立克菌、烘衣香片,雖有標明公司名稱、電話、網址,但未寫上原產地與製造商地址;而「美國戴克斯特投幣自助洗衣吉祥店」洗劑販賣機裡的衣物柔軟精,以及「快洗可得自助洗衣」的靜電香紙,則有寫上公司名稱與電話,但同樣未寫上原產地與製造商地址,其餘22件商品則全無標示。

另外,在主要成份、材料部分,僅有「橘子投幣式自助洗」洗劑販賣機裡的立克菌,與「美國戴克斯特投幣自助洗衣吉祥店」的衣物柔軟精有標示成份,其餘26件商品全無標示。至於在淨重、容量部分,「橘子投幣式自助洗」洗劑販賣機裡的濃縮洗衣精、衣物柔軟精、立克菌、烘衣香片有完整標示容量與片數,其餘24件商品全無標示。而製造日期則是28件全無標示。

消基會表示,經由這次調查結果顯示,在抽樣的所有洗劑販賣機中所販售的28件洗劑,商品標示100%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而在檢視商品標示時,同時也發現「優必洗自助洗衣坊」洗劑販賣機裡的柔軟精與消毒水,包裝外觀看來不僅老舊破爛,打開後盒子裡還可見明顯汙痕與泛黃,加上包裝上完全沒有標示製造日期,懷疑這些洗劑是否已超過保存期限。

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應不定期檢測洗衣機內的衛生、洗劑安全等管理,以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同時提醒消費者到自助洗衣店消費時,應注意現場是否有展示定期清潔洗衣機的證明文件,若無必要,減少使用柔軟精與烘衣香片次數,或儘量選擇含有天然成分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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