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憲同/馬英九的犯罪心迹

▲▼馬英九開庭,馬英九離開。(圖/記者姜國輝攝)

▲關於「『關說』的大是大非」,除了在國民黨內引發「『鍘王』的政治鬦爭」外,在國家行政體制內,馬英九幾曾做了什麼防治作為?(圖/記者姜國輝攝)

馬英九涉犯教唆洩密罪;102年9月8日的馬英九總統府記者會上通篇說詞,則是已經洩漏了他的犯罪心迹。

馬英九的紅筆加註文件已經成為北檢起訴犯罪的直接證據;北檢直指馬英九係為進行政爭的犯罪目的而實施本案犯罪。今日馬英九辯稱係為整治關說的大是大非而正當行使總統權力云云,以上雙方論辯的基調,必將成為他日法庭的攻防焦點所在。

依照行政體制,黃世銘苟認監聽內容涉有國會議長及在野黨鞭的關說犯罪,黃世銘只能向法務部請求轉呈行政院長裁斷而已;黃世銘根本沒有夜奔官邸面報總統的必要。因為這部分根本不涉總統職權。黃世銘已被司法認定成立洩密罪而不能執上述理由做為無罪抗辯,其理在此。馬英九在當晚既未斥退黃氏,反而電召江宜樺、羅智強二人研商暨僅只形成「『開鍘』王金平黨籍」的共識;關於關說所涉國會層面部分,馬英九並未督命江宜樺在行政體系內,進行研議及善後。江宜樺在「馬案」作證向檢方稱:他把馬英九交付的監聽譯文文件,放進碎紙機作廢掉了。江宜樺的這項證詞形成一個非常嚴肅的結論:在行政體制內,根本沒有馬英九今日所說「整治『關說』」的任何政府作為存在!另一項明顯的反證是:高檢署已於9月6日簽結王柯二人關說案;依法論法,馬江二人如認為不合法,直到9月8日總統府記者會時,他二人仍然大可指示法務部及高檢署:重啟偵辦。實則,總統府、行政院却是毫無任何作為。這樣的事況顯示:馬英九的大是大非云者,僅只是他和律師團臨訟研商編造的抗辯理由而已。

另就馬英九102年9月8日總統府記者會上,通篇說詞都在指責王金平進行司法關說;並且歸結成為那句名言曰:「如果這不是關說,那麼甚麼才是關說」。緊接著,馬英九就全力啟動國民黨的黨紀機制而進行「鍘王處分」;全民及國民黨員看到的就是國民黨內「馬王政爭的『鍘王記』」。從102年9月的政爭到106年3月的馬氏被起訴,全民哪曾看到:馬英九曾經以總統職權指示(或指揮)江宜樺的行政體系,應該對本件「王柯司法關說案」,做出如何的行政作為?行政院內哪有依照行政程序對王金平、柯建銘或司法體系人員「『立案』踐行調查及處置」?如今,北檢已經將全案歸結成為:馬英九係為「『馬王政爭』的個人政治目的」而教唆黃世銘進行洩密(參見起訴書的前段論述);亦即馬英九確實具有「教唆黃世銘犯罪的『主觀犯意』」。北檢的這一項法律論點及其附卷犯罪證據,幾已徹底的把馬英九構成犯罪的辯解空間,完全封殺殆盡。

本文試問:關於所謂「『關說』的大是大非」,除了在國民黨內引發「『鍘王』的政治鬦爭」以外,在國家行政體制內,他幾曾做了什麼防治作為?!(本文轉載自106年3月17日自由時報A17版)

●作者林憲同,律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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