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倒慘遭男友人性侵 她崩潰哭訴「我像死魚般無力」險輕生

▲撿屍,迷姦,性侵,偷摸,睡著。(圖/記者黃克翔攝)

▲小婷喝醉由友人送回家,卻慘遭性侵。(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48歲李姓男子和朋友聚餐後,邀約大家到酒店續攤,結束後招計程車送其中一名女子小婷(化名)回家,沒想到他進門後卻色慾攻心,強行脫去小婷衣物後性侵得逞,導致女方事後出現輕生念頭,但他始終都不認罪,因此被法官痛批毫無悔意,被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據判決書,小婷去年3月在臉書上認識了徐姓男網友,並應邀參加聚會,結束後又到酒店唱歌、喝酒,到了隔日凌晨便喝得爛醉,結束後由李男攙扶、一起搭計程車回家,沒想到對方進門後,看她整個不省人事,便伸出狼爪,脫衣性侵得逞,隔天早上醒來後驚見自己裸身在沙發,才驚覺受辱,向朋友哭訴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李男稱自己當時把小婷送到住處後,上完廁所就在客廳沙發睡著了,天亮後才離開,否認有任何猥褻或是性侵的行為,但是小婷3名友人證稱,事發後小婷有跟他們哭訴此事,甚至打算吃安眠藥、喝清潔劑自殺,並曾交代後事、把存款和重要物品交給母親。

法官調閱監視器發現,小婷當時真的醉倒,而且兩人的對話錄音中,女方曾泣訴,「我像死魚一樣,完全沒有反抗能力」,李男也因不耐連續追問,坦承「這些事情我承認我做的,我跟妳道歉」,徐男也抱怨李男「真的被你害死,是你做錯事,反而是我受牽連…」,小婷也有精神科就醫一年多的紀錄、出庭時情緒激動、發抖等等,因此合理推斷性侵一事為真,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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