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31日卡瑞拉斯跨年演唱會後,他也主持LED點燈儀式。(圖/東森國際提供)
小巨蛋被迅速接管,東森巨蛋前副理蘇宜良說:「那是因為政治考量!」
2005年東森巨蛋案是在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簽約,後來2007年小巨蛋案起訴指有圍標時,馬英九已決定參選總統,因此,必須與東森巨蛋公司切割,在沒有判決被告有罪確定,台北市政府就僅憑新聞報導,認定東森巨蛋涉圍標小巨蛋,不僅不公平,也違反「無罪推定」原則。蘇宜良說:「更令人傷心的是,當年東森小巨蛋是因為被起訴涉及圍標而遭接管,但被接管後,法院認定圍標案查無實證,4年後判無罪確定。」
台北市政府與東森巨蛋公司解約的另一個理由,是因為LED看板。台北市政府指控,依據雙方契約,東森巨蛋公司應在2005年12月1日台北小巨蛋開幕前,完成台北小巨蛋主館、副館、戶外大小型LED看板建置,全館LED設備建置費約需2億元,由東森巨蛋出資購買裝設,但東森巨蛋沒有如期完工,延宕一年以上。
其中,位於小巨蛋外牆的大型LED看板,有「台北天幕」之稱,是國內最大的LED看板,高20公尺,長100公尺。依合約應該在2005年12月1日啟用,但卻因為16:9及4:3規格的問題,東森巨蛋公司得標後,訪遍全世界廠商,發現沒有任何一家廠商可以製作出台北市政府要求的「16:9」、「640×480」規格。
▲小巨蛋外牆的大型LED看板是國內最大的LED看板,東森巨蛋得標後,發現沒有任何一家廠商可以製作出台北市政府要求的「16:9」、「640×480」規格。(圖/東森國際提供)
後來,台北市政府同意變更規格,東森巨蛋公司才委請光磊公司製作,直到隔年12月31日世界三大男高音之一的卡瑞拉斯在台北小巨蛋舉辦跨年演唱會,才啟用並舉行點燈揭幕,除了可以用以同步轉播小巨蛋場內活動,也可以當成廣告影片或是政府宣傳影片播送使用。東森媒體集團總裁王令麟說:「LED看板不是我們不趕快做,是全世界都買不到台北市政府要的規格啊!」
東森巨蛋被終止契約的第三個理由,是因為台北市政府認定東森巨蛋公司違反合約中規定:「未獲台北市政府同意,不得將股權移轉給第三人的約定。」台北市政府指控,東森巨蛋公司與台北市政府體育處簽訂的契約第8條第2項約定,東森巨蛋公司承諾並保證其主要股東於契約有效期間內,未經台北市政府事前書面同意,不得移轉其所持有東森巨蛋公司之股票。
東森巨蛋公司參與台北小巨蛋計畫案投標時,原本的實收資本額為1億6千萬元,股份數為1千6百萬股,全部股份都是東森休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台北市政府認為,2005年8月間,東森巨蛋未經台北市政府同意,就辦理增資6千萬元並發行新股,將實收資本額增為2億2千萬元,股份總數2千2百萬股,除東森休閒育樂公司持有1千6百萬股外,剩餘股票中的550萬股則移轉給謝寅龍的鼎益鑫公司所投資成立的萬歐萬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政府認為,萬歐萬公司取得550萬股的東森巨蛋公司股份,萬歐萬公司也指派法人代表擔任東森巨蛋公司兩席董事及一席監察人,此舉已讓萬歐萬公司實際參與東森巨蛋公司經營,認定東森巨蛋公司已違反合約規定。但東森巨蛋公司則認為,增資發行,並由萬歐萬公司取得新發行之東森巨蛋公司股份,東森巨蛋公司的原始股權並沒有轉移,不接受台北市政府的指控。(本文轉載自《都是巨蛋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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