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12.5年才剛出獄!惡狼又性侵男童 宜蘭地院裁准收押

光頭惡狼出獄又性侵10歲男童=。(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陳嫌才剛出獄又犯下性侵案,宜蘭地院18日下午裁准收押。(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看到小男孩就有衝動,無法克制!」宜蘭縣17日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性侵案,37歲的陳嫌趁著男童不備,將其載往工地性侵得逞;由於陳嫌先前有2次性侵前科,入獄服刑12年6個月,今年7月28日甫出獄又再度犯案。檢方認為陳嫌有再犯、逃亡的可能,加上其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18日下午由宜蘭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才准收押陳嫌。

17日中午,受害的男童前往社區籃球場,要叫正在打球的哥哥回家吃飯,不料中途卻被陳嫌載往一處興建中的農舍頂樓性侵,由於雙方體型懸殊,男童不敢反抗,待陳嫌得逞後,男童旋即機警逃脫,並保留證據返家向家人哭訴,全案因此曝光,引起宜蘭民眾群情激憤。

警方調查,陳嫌過去曾有2次性侵前科,且對象皆是未滿12歲的男童,入獄服刑12年6個月,直到今年7月28日才刑滿出獄,8月份搬到宜蘭三星鄉與祖母同住,不料17日又再度對男童伸出狼爪。

宜蘭縣衛生局指出,在陳嫌出獄搬往宜蘭居住後,曾針對其啟動輔導機制,在醫院會談中,陳嫌雖然略嫌被動,但整體來說還算配合,雖不會主動談話,但有問必答;且9月初陳嫌還接受團體治療與個別評估,表現相當正常,未見異狀。

如今陳嫌又再度犯下性侵案,由於所犯罪嫌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檢方認為陳嫌有再犯、逃亡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宜蘭地方法院18日下午召開羈押庭,裁准收押。

光頭惡狼出獄又性侵10歲男童=。(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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