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上尉偷吃人妻。(示意圖/記者李鍾泉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被同袍稱為「猛男軍官」的海巡署屏東機動查緝隊上尉陳沛彤和已婚黃姓學姐發展不倫戀,結果2人在摩鐵偷情時被黃女張姓丈夫抓姦在床,他卻利用自己身高超過180公分、體格壯碩的優勢反把人架頸撞牆,並奪走手機,挨告後被依妨害家庭判刑3個月,強制及傷害罪判拘55日,黃女也同遭依通姦罪判刑3個月,均可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32歲張姓人夫發現妻子黃女深夜說要看韓劇,其實是跟高中時期的學地熱烈傳LINE,因此委由徵信人員跟蹤妻子,竟發現心愛的妻子開心跟180公分高壯學弟出遊,親密互動就像是情侶一樣,後來去年元月得知2人相約摩鐵,因此報警抓姦,自己也衝到現場去。
陳男當時已和人妻完事,準備離開,驚見人夫前來抓姦,立刻搶走手機,並用手臂架住對方頸部,再推頭去撞牆,後來被眾人制止後,便歸還手機逃離現場,不過人夫也在摩鐵搜到一團衛生紙以及被單,因此挨告。
法院審理時,陳男否認通姦也不認有打人,並強調不知黃女已婚、雖然和黃女共處一事,但沒有發生性關係,只有自己偷偷打手槍而已,女方並不知情,而黃女則稱自己當時生理期來,有沾到內褲,因此在廁所中清理,並稱沒有看到陳男打人。
由於調查局鑑定衛生紙、床單均沾有2人體液,法官也認定2人確實有性行為,而且常人自慰都選在避免遭他人撞見的地方進行,怎可能僅因黃女在廁所就輕易自慰,而且張男有傳「但你現在的行為已經破壞我的家庭」給陳男,他也回「你老婆已經不愛你,請你不要再糾纏著她」,怎說不知黃女已婚?因此不採信2人說詞,認定陳、黃2人犯妨害家庭各判3個月徒刑。另陳犯強制及傷害罪均成立,各判拘40日及20日,合併5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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