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芬普尼毒蛋日前流入北市蛋行。(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近期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再於蛋行驗出芬普尼不合格事件,農委會主任委員林聰賢19日上午在記者會上宣布,為有效防範雞農一再違規使用芬普尼,將採取3項措施及精進作為,包括罰鍰、檢驗合格文件及研修畜牧法。
跨部會小組19日表示,台北市衛生局14日在「永吉蛋行」檢出其來源畜牧場,即台南市「振崑畜牧場」之雞蛋,含有芬普尼10ppb,昨(18日)已銷毀1,212公斤(約20,200顆蛋)。截至今(19)日中午12時,衛生單位累計出動57人次,並完成市售蛋品回收下架 3,348 公斤 (約 55,800 顆蛋),後續將由台北市衛生局監督業者將疑慮雞蛋全數退回台南市銷毀。
林聰賢也在記者會上宣布,已經訂立3個辦法,希望能保障民眾的食品安全:
一、未來發生雞蛋芬普尼檢測不合格之畜牧場,將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處最高30萬元之罰鍰,如果一年內再犯者將處50-250萬元罰鍰。
二、針對過去1個多月以來檢測芬普尼不合格的47家蛋雞場,因屬高風險禽場,其雞蛋上市前均應檢附芬普尼檢驗合格證明文件,為期3個月。未來不合格蛋雞場比照辦理,所需檢驗費用由業者負擔。
三、農委會已著手研修畜牧法,未來針對造成重大食安事件之畜牧場,將立即撤銷畜牧場登記證書。
而對於國民黨團19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農委會與衛福部檢驗標準不一致,並建議應由第三方公正檢驗單位進行檢驗一事,跨部會小組重申,農委會係委託第三方之中央畜產會進行檢驗,且檢驗方法係依據衛福部公告之檢驗方法,故農委會與衛福部之檢驗方法具有一致性。也對於外界質疑政府派員抽驗前,即先通知農民,使農民有機會提供採樣人員合格蛋供檢驗一事,「採樣人員均依據採樣程序自行進入採樣,並於場內隨機採樣,非直接由農民提供樣本,以避免採樣誤差。」跨部會小組解釋。
跨部會小組同時呼籲養禽業者,為避免往後再有類似案件造成產業損失及消費者疑慮,務必徹底改變生產模式及習慣,依據公部門提供之教育訓練課程及教材,生產安全衛生之家禽產品,以達產業永續發展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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