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案/牽線行賄營建署 白手套遭羈押!抗告駁回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臺灣高等法院(圖/記者季相儒攝)

▲遠雄弊案其中5件眷改案賄賂部分,遭到羈押的白手套黃慶銘提起抗告,高等法院駁回。(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遠雄弊案,查出營建署主任秘書洪嘉宏涉嫌透過白手套,針對包含新竹眷村等5件改建案,收取遠雄超過千萬元賄款。擔任白手套的不動產業者黃慶銘以及洪嘉宏皆遭羈押中,日前高等法院駁回洪嘉宏的抗告。針對黃慶銘部分,也做出裁定抗告駁回。

檢調追查,黃慶銘與洪嘉宏向遠雄建設副總經理魏春雄要求針對「新店莊敬段眷改案」、「新竹成功段眷改案」、「臺南精忠段眷改案」、「臺中南屯眷改案」、「新竹東大路眷改案」等5件眷改案之賄賂。2016年2月間,先收取期約金額一半750萬元。

高院認為,黃慶銘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及收受賄賂罪嫌重大,所犯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刑,有逃亡動機。

而黃慶銘對犯罪事實避重就輕,且公訴與趙藤雄、魏春雄等人的供辭不符,甚至與洪嘉宏的供述相左。另外,在「嘉南精忠段眷改案」部分,還有證人未到案,有勾串、滅證之虞,因此駁回抗告,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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