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靠著刑警時的專長,跟拍妻子發現她與李男有親密關係,圖非當事人。(示意圖/取自pakutaso網站)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退休的陳姓刑事小隊長發現妻子時常徹夜未歸,跟蹤後查出對方晚上都跑到李姓男子的住處,還拍到兩人牽手出遊、吃飯的照片,氣得提起告訴。高等法案認為,李男及陳妻雖無通姦事實,卻有「不正當」交往,判須賠陳25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妻子結婚11年,有兩名子女,他3年前還購買百萬名車供對方代步;但104年10月起,妻子卻時常深夜外出未歸,經他跟拍發現,對方常深夜到李男的住處過夜或被接送回家,甚至相約吃飯時互相擁抱、牽手及搭肩。
▲陳妻辯稱,自己是去教彩妝賺錢,不是外遇,圖為化妝品示意圖。(圖/達志示意圖)
妻子辯稱,她為賺取子女的生活費,以新娘秘書教導他人彩妝的專長為業,晚上到李男住處,是為教他的江姓弟妹化妝,並沒有外遇;此外,對於被拍到有親密行為的照片,都是正常社交的行為。
李男表示,陳妻教導江女化妝時,兩人才會聊天,也會向對方購買直銷產品;此外,他和陳妻聚餐時有許多人,照片及影片中親密的舉動是經過陳男特意剪接的假象。
高等法院表示,美容教學不應該在深夜進行,且陳妻還有李男家中鑰匙,兩人關係不尋常;此外,李和已婚的陳妻互動曖昧,雖無通姦事實,但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痛苦,應賠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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