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雲林報導
雲林現年17歲的少女小雯(化名)2015年7月至12月間與陳姓男友發生多次性行為,隔年2月因懷孕到醫院檢查,院方懷疑可能是性侵事件於是依法通報。不過,法官調查發現,兩人交往期間從來沒有慶過生,所以陳男確實不知道女友未滿16歲,於是裁定無罪。
小雯供稱,2015年3月底她透過朋友認識陳男,同年5月16日就正式成為男女朋友,並在交往2個月後於對方住家發生性關係,「我們每個月都嘿咻4到5次,地點都是在他房間。」直到當年12月確定懷孕,才向男友坦承自己只有15歲,「他嚇了一大跳。」
▲當時才就讀國中的小雯每個月都會與男友嘿咻4到5次。(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雯2016年2月到醫院檢查寶寶的狀態,醫護人員發現她未成年懷孕,懷疑可能是性侵事件不敢大意,於是立即通報檢警。不過,小雯在偵查過程中多次陳述兩人是男女朋友,對方也沒有強迫自己發生性行為。
對此,陳男無奈表示,他不曾接女友上下課,也不知道對方在交往期間其實才15歲,「我當時不知道她幾歲,因為她在夜市上班,我以為她大概已經17、18歲了。」
由於小雯在交往期間都沒有穿過學校制服去約會,且會利用課餘時間到夜市打工,雙方甚至沒有慶祝過生日。雲林地院法官認為,在小雯沒有主動告知的情況下,陳男確實無法判斷女友為未滿16歲的少女,加上查無性侵事證,於是裁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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