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媽媽指控,自己已幫洪男手淫洩慾,不料仍遭對方性侵。(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一名16歲年輕媽媽去年5月上網找工作時,結識一名41歲的洪姓男子,當時對方聲稱可以幫她介紹工作,2人因此相約到洪男家見面,豈料洪男心懷不軌,趁獨處要求少女幫他洩慾。少女為求脫身自保,替洪男打手槍直至射精,結果反而讓對方更興奮,不顧她正值月事性侵得逞。
事情曝光後,年輕小媽在庭上指出,為洪男手淫,是她當時唯一可以想到的自保方法。但當辯方律師反問她,是否想過這樣的舉動可能讓洪男更加興奮,年輕小媽只回答「我不知道這樣會令男生更興奮…」,以為替對方手淫洩慾後就能脫身走人。
辯方律師質疑,洪男案發前曾多次借錢給少女搭車、維修手機,而且少女赴約時的穿著,不僅也比日前兩人首次見面還要更加清涼,連妝也畫得更漂亮更濃,認為年輕小媽幫洪男手淫根本是出自於自願,更何況發生性關係時,少女也沒有親口說出任何拒絕的話語。
對此,年輕小媽駁斥,她從不知道手淫是性交的前戲,而且當時洪男脫去她的低胸背心和褲子時,她有夾緊雙腿阻止對方,也表明自己月事來潮,不料仍難逃魔掌,被霸王硬上弓。她強調,自己能清楚知道何謂「做愛」,但這是「性侵」,跟她穿著性不性感根本沒有關係。
少女指出,當時洪男聽到她月事來臨,只在她臀部下方墊了一塊毛巾,便強行插入,嚇得她趕忙夾緊雙腿,但對方視若無睹、強行逞慾,讓她感到痛不欲生,因為她當時才剛生完小孩3個月,下體不斷傳來猶如撕裂般地疼痛感。
陪同少女報案的友人出庭時則供稱,事後少女的臉色不太好,經詢問才吞吞吐吐說自己被洪男「搞了」,但從未脫口「性侵」一詞,感覺比較像是後悔、不太高興,因為對方曾說過洪男長得很醜、好噁心,只是不知道怎麼拒絕。
據了解,目前案件還在審理階段,但因為雙方各說各話,讓整起案件宛如一場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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