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圖/取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一名蔡姓員警從高雄搭乘客運往台北時,疑似拿密錄器偷拍後做一名20歲左右女子小美(化名)的群底風光,被對方發現並報警處理。事後,小美沒有提告,雙方以6萬元當場和解。
警方表示,保六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蔡姓警員12日搭乘客運途中疑似手拿密錄器,偷拍後座小美的裙底風光。小美察覺對方動作有異狀,假裝睡覺並拿手機偷拍蒐證。
▲小美發現蔡員行為可以,懷疑他偷拍,圖非當事人。(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直到客運行經三重時,小美忍不住衝向駕駛座,對司機說「有人偷拍我」,讓司機緊急停在路邊報警處理。蔡員否認犯行表示,他是警察,「絕對不會知法犯法」。
警方表示,經過檢查後,蔡員身上的密錄器之中沒有裝SD卡;此外,小美錄的影片中,只能看到蔡不斷回頭、行蹤詭異,但無法證明犯罪事實。最後小美因罪證不足選擇不提告,兩人當場以6萬元和解。
保六總隊表示,蔡員上班表示現認真負責,他雖表明未偷拍,但已經影響警譽,內部會記過懲處並徹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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