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鐵做愛示意圖。(圖/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22歲的高姓男大生,2014年11月透過LINE訊息,和一名33歲的沈姓男子在台中魔鐵相見,吸毒並發生性關係,而且沒有戴保險套,5個月後被篩檢出罹患愛滋病,沈姓男子告知檢方曾確為罹患愛滋病,高檢署27日依照《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隱瞞感染致傳染於人未遂起訴。
高姓男大生2014年11月2日透過LINE訊息,到台中一間摩鐵,和沈姓男子一起吸食安非他命後,發生性關係,而且沒有戴保險套,不過5個月多月後,就被篩檢出愛滋病,氣得提告。沈姓男子告訴檢方,6年前曾被確定為愛滋病,當天確實沒有戴套,也沒有說過自己有愛滋。
不過高姓男大生過去也曾和他人性行為時,沒有戴保險套,因此無法確定是不是因為沈姓男子傳染,桃園地檢署因此一度做出不起訴。不過高檢署認為,高即便無法確定是不是沈男傳染愛滋,但沈明知自己有愛滋,卻還隱瞞且不戴套發生性行為,因此仍依照《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隱瞞感染致傳染於人未遂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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