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性侵同事前女友。(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28歲航空警察局陳姓警員對同事的女友美美(化名)別有居心,去年底得知2人分手後,認為有機可趁,竟騙對方說要爆料同事說的壞話,想幫忙打抱不平,把人約到KTV聊天,但結束送對方回到住處時便獸性大發,將人強壓性侵得逞,事後被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徒刑,工作部分也遭到停職。
據判決書,陳男因為常跟同事約唱歌吃飯,因此認識了美美,當時就覬覦對方美色,2人分手後就趁虛而入,LINE傳「想找講話方便的地方」、「就是我其實裝醉偷偷問他你們的事情」、「我現在很生氣」、「妳等等有辦法直接跟我約外面嗎?其實我有一點醉」,把女方約到桃園市蘆竹區某KTV,並在車上聊天聊到凌晨3時,後來就一起回到女方住處。
由於陳男說得好像知道什麼的樣子,讓美美好奇地不斷詢問「前男友到底講了我什麼?」,可是始終沒有獲得回應,到了凌晨5時實在太累便想睡覺,沒想到對方突然靠近,說想要做愛,拒絕後還是慘遭指侵、性侵得逞。
陳男洩慾後自稱是醉了感到很抱歉,但美美則是立刻穿衣褲向室友求援,最後把人趕走,隨即報警,桃園地院也認定性侵屬實,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3年徒刑,航警局則在事發後立即記陳小過2次,調離原單位,後來確定起訴後便予以停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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