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男只因朋友提到過往嫌隙,竟把雙掌砍斷。(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一名洪姓男子不滿劉姓友人提及過往嫌隙,竟和其他同夥將人綁到一處三合院,再蒙住雙眼、膠帶封口,狠心用菜刀剁下對方雙掌,事後還把殘肢裝進塑膠袋裡棄置橋下,挨告後被依重傷害等罪合併判處9年徒刑,民事部分也需賠償989萬多元。
據判決書,洪政軍夥同友人鄭駿傑、謝縈明、蘇文乾、許志湧103年9月6日邀請劉男到台南市一處鐵皮屋烤肉,但隔日凌晨2點半,劉男與另群友人到場,卻提及不悅的往事,洪男便氣得拿玻璃杯砸傷劉男,此舉也導致雙方大打出手,最後他搶下劉男身上一把制式手槍,跑到屋外對空連開6槍,嚇得劉男一方人馬嚇得竄逃,但劉男慘遭壓至。
洪男一行人後將劉男押上車,開往產業道路時,5人便分持球棒或徒手痛毆對方,後來到新化區一處三合院,又把人帶進屋內綑綁手腳、矇住雙眼,但因劉男仍繼續提過往嫌隙,最後洪男便失控,在屋內找到菜刀與膠帶,先用膠帶封住劉男嘴巴,再拿菜刀剁下雙掌,後由其他4人幫忙簡單包紮後,再開車把人送到安南醫院治療,洪男則把斷掌放進塑膠袋,同月8日晚間分別丟在安南區國聖橋下與安平區四草大橋下,手槍則拆解後丟在國聖橋下與安平區一家舞廳旁的大垃圾桶內。
法院審理時, 劉男強調自己遭到菜刀活生生砍斷雙掌,至今午夜夢迴之時仍難以忘卻當初遭行刑式斷手之慘痛經過,且因喪失雙手,造成無法自理生活,一切事務均需旁人照顧,因此求償千萬,而法官也認為洪男一行人犯行屬實,但審量兩造達成和解也已部分賠償,民事部分判洪男要賠989萬餘元,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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