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60歲的田姓男子去年11月涉嫌對當時年僅13歲的鄰居少女小美猥褻,先是假意詢問對方是否想念離家的母親,接著強行將人抱到工廠倉庫親吻、摸胸,事後丟下100元就想了事。新北地院法官日前依對未滿14歲少女強制猥褻罪,判處田男3年4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田男從小美年幼時就經常看著她穿制服上學,沒想到這一看竟然起了色心,去年11月20日上午8時許他發現小美正要去上學,於是特地走到附近工廠倉庫門口假裝偶遇,並藉口詢問「會不會想念離家的媽媽」拖延時間,最後趁著安慰擁抱時將人強行抱進工廠倉庫,不顧少女反抗親吻嘴唇、臉頰,還將手伸進衣內摸胸、揉臀。
▲小美遭鄰居強行抱進工廠倉庫猥褻。(示意圖/視覺中國,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美不斷推拒,無奈力氣比不過田男,急中生智表明與同學有約,要趕快去赴約,對方這才停止動作並丟下100元鈔票想了事,「他摸了大約1、2分鐘,還叫我不要告訴別人,我跑開後半路就將錢丟進水溝。」
小美到校參加拳擊訓練,教練發現她精神恍惚似乎有心事,仔細追問才揪出田男的惡行,並立即通知她的父親報警。對此,田男坦承有偷摸胸部但辯稱,他只是想安慰一下小美,嘴巴卻不小心碰到對方的臉頰,絕對沒有親到嘴唇,臀部也是擁抱時不慎摸到。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小美如果有意「陷害」田男,大可在事發後自己跑去派出所報案,這件事情卻是經由教練察覺不對勁才發現,因此採信女方的說法;日前依對未滿14歲少女強制猥褻罪,判處田男3年4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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