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友驊(中)2年前公開批評陸軍副司令「不要臉」,今被判拘役30日。(圖/記者張一中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李蒨蓉「阿帕契事件」引發軒然大波,當時名嘴張友驊認為指揮部副司令潘家宇在記者會的說法與事實不符,又認為潘利用訴訟調查他的消息來源,因此在受訪時公開指潘是「最不要臉的國軍將領」、「下賤」。台北地院今依公然侮辱罪判張友驊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
張友驊2015年7月21日在北檢出庭受訪時,公開辱罵「潘家宇是最不要臉的人」、「是我見過國軍將領中最不要臉的」、「2個字給他就是下賤」,潘憤而控告他公然侮辱。檢方去年4月起訴張友驊後,張又當庭指潘家宇是「一個非常不要臉的將領」、「他是一個說謊的將領」,二度被控告公然侮辱。
法院審理時,張友驊辯稱他在地檢署的發言並非罵潘家宇個人,而是針對潘代表國家的職務,由於潘代表的是官方,因此沒有侮辱潘個人;另外在法庭中罵人,張則解釋是被動回應法官問話,屬於「防禦權」。
法官認為,張友驊為資深媒體人,參加政論節目多年,有一定智識程度與社會歷練,卻以輕蔑言詞辱罵潘家宇,審酌張第1次在媒體鏡頭前罵人,第2次又在法庭上罵人,分別判拘役20日和拘役15日,應執行拘役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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