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不滿加油時超過原本說的金額,竟動手打人還罵三字經。(圖/CFP)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去加油時,通常都會說「加滿」、「跳停」或明確說加「多少錢」。但一名李姓男子不滿洪姓加油站女員工加超過100元,氣得動粗,被檢方依傷害罪嫌起訴。
《自由時報》報導,事發於2016年12月3日傍晚,李男(54歲)騎車到新北市新莊一間加油站加油,說要加100元的92無鉛汽油;他見金額超過100元,火冒三丈,氣得動手打洪女還罵髒話,「耳朵是不是長包皮」,甚至還恐嚇要撂人到加油站找她。
洪女事後驗傷報案,提告傷害及恐嚇。李男供稱,認為對方服務態度差才會出手。檢方依傷害送起訴洪,並向法官聲請簡易判決,至於恐嚇罪部分則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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