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滿向老婆3度求愛都被拒絕,出手狠掐對方脖子。(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左姓男子不爽向妻子3度求歡都被拒絕,狠掐對方脖子,直到女方痛苦喊「你想要掐死我嗎」才霸休,這也讓女方一氣之下提告。桃園地院判處男子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男子不滿上訴;高等法院最後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去年3月男子向一旁正在玩手機的妻子求愛,沒想到被拒絕,一時控制不住情緒朝對方脖子掐去,最後遭對方告上法院。左男妻子指控,事發當時自己想要休息了,但是當時老公卻3度想討愛,沒想到拒絕之後,先被嗆「你到底想怎樣」,還被掐脖子,且對方180公分、120公斤,讓她哭喊「你想要掐死我嗎?」
左男一審稱,當時只是想抱抱妻子,妻子卻抗拒,拳打腳踢,不過法官不採信;男子上訴,指夫妻間有「敦倫」之義務,他是因為3度求歡都被拒絕,受到刺激後才會出手,就算有過激烈行為也是有5、6秒的時間而已,被妻子認為是掐頸所致。
最後高院認為,夫妻雖然有同居義務,但是仍保有行動自由、性自主的權利,不管是誰都不應該強求,尤其是違反他方意願而性交,如果對方不想配和親密行為,導致婚姻難以維繫,應該依循民法訴請離婚,而不是動手動腳,因此全案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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