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誤射3官兵被判刑 海軍:提供法律協助維護官兵權益

雄風三型飛彈。(圖/翻攝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Youtube官方頻道)

▲雄風三型飛彈。(圖/翻攝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Youtube官方頻道)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造成高雄籍翔利昇漁船船長黃文忠死亡、3名船員受傷,而高雄地院30日判決,金江艦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判刑1年2月、射控士官長陳銘修2年徒刑,飛彈中士高嘉駿則是判決1年6月徒刑,可上訴。對此,海軍司令部發布3點聲明,強調尊重判決結果,而基於維護官兵權益,將提供後續相關法律協助。

海軍金江艦飛彈中士高嘉駿在2016年7月1日執行年度「甲操」測驗前,演練雄三飛彈發射程序,卻不慎誤選作戰模式,接上火線發射飛彈,擊中當時正在澎湖海域作業的高雄籍翔利昇漁船,造成1死3傷,而高雄地院判決則在30日出爐。

對於判決結果,海軍司令部中午表示,此案經高雄地院於30日10時宣判,海軍尊重判決結果;同時,基於維護官兵權益,將提供後續相關法律協助,而本案肇致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害依法已完成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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