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曾犯下多次性騷擾案件,被檢方求處10月徒刑,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記者蔡紹堅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趁搭公車時,偷捏隔壁女乘客的胸部,被女子當場報警逮捕。檢方以陳是累犯為由,求處10月徒刑,但法官認為陳犯後態度良好,也與被害人達成協議,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6月徒刑。
據《聯合報》報導,擔任保全的陳男4月晚上搭乘公車行經汐止時,看一名40歲女子獨自一人搭乘公車竟色心大起,先換座位到對方身旁,故意雙手交叉抱胸,以左手偷摸右邊的女乘客的胸部。
該名女子因被摸到不舒服,馬上通報司機並立即報警。陳男被逮時否認犯行,直到法院審理才改口認罪。檢方表示,陳男犯多次性騷擾案件,多次被法院判刑確定,但仍繼續犯案,不知悔改,求處10月徒刑。
法官則說,陳雖多次犯案,但犯後態度尚可,且都有與被害人和解,認為檢方求刑過重,依性騷擾防治法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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