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蠵龜被分屍,袋內還有血跡。(圖/翻攝自PTT)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澎湖吉貝消防分隊3名消防員王明賢、陳福榮和程榮俊,2016年涉嫌向漁民以3000元,買保育類綠蠵龜分解後食用,澎湖地方法院依判決王晨兩人1年2月徒刑、緩刑3年,程榮俊態度不佳遭判1年4月,因不服判決上訴,二審坦承犯行,高雄高分院審結,仍判刑1年4個月,宣告緩刑5年,都不必入監服刑。
小隊長王明賢和隊員陳福榮、程榮俊2016年6月以3000元向漁民胡振哲購買2隻綠蠵龜,因為一人膝蓋有傷,想要以龜鹿二仙膠進補,竟在消防隊後院宰殺食用,還將屍體放到消防隊後方空地退冰,待退冰後準備烹煮食用,結果當晚屍骸照立刻被網友發現披露,上傳到ptt後曝光,且網友走近一看,竟然是裝有碎裂海龜殼的垃圾袋,不少袋子內還流出血水。
全案經澎湖地檢署調查後,其中兩人被停職,一人被調職,澎湖地院一審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決王明賢、陳福榮1年2個月徒刑、緩刑3年,須向公庫支付24萬元及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程榮俊堅決否認犯行,判1年4月;胡振哲則是有期徒刑1年。
由於檢方和王、陳2人都沒有上訴,因此該部分確定,程榮俊和胡振哲則上訴,但二審都坦承犯行,高雄高分院判決程1年4月徒刑,考量已經認錯,因此宣告緩刑5年,須向國庫支付國庫40萬,胡振哲則因是累犯,仍判處1年徒刑,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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