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床戰示意圖。(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陳姓人夫外遇郭姓人妻,事情曝光後被判有期徒刑4個月,但案件審理時他因失業在家,所以頻頻攔截信件,讓妻子完全不知情,直到他後來出國才又曝光,妻子才對小三提告,最後郭女也被判4月,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陳男103年10月透過愛情公寓網站認識了郭女,兩人相談甚歡,隔月見面後立刻奔向摩鐵床戰,但後來郭女丈夫發現BEETALK對話紀錄及電子郵件內容古怪,因此讓事情曝光,陳男挨告後也被判刑4個月定讞。
陳妻去年10月12日因為收到台中高分院寄的判決書,才發覺丈夫出軌,因此也憤而控告郭女妨害家庭,但小三反擊,說自己雖坦承有跟人夫上床,但該案自104年起,歷經檢察官偵查起訴,一、二審法官判決,期間地檢署、法院傳喚陳出庭傳票、起訴書、判決書等信件為數不少,而陳妻與陳男同住,早就應該知道了,卻一直等到去年11月16日才提告,已逾6個月法定告訴期間,不得追究。
對此,陳妻說自己完全不知道丈夫外遇,因為陳男在104年6月失業後就待在家中,但她要上班工作,不清楚對方在家做什麼,社區信件簽收是由管理員先代收,住戶用門禁卡感應後,管理員會讓住戶取件,之前的信件都是丈夫自己收件,直到陳男105年10月出國,她才收到二審判決書。
由於陳男也證實妻子說法,法官認定郭女明知陳男是有婦之夫,仍與陳男發生性行為,使陳妻蒙受精神上痛苦,遂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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