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保育需顧及漁民生計

2017年10月5日 14:10

▲▼遠洋漁業,漁業,漁民,漁船。(圖/視覺中國)

政府希望設置海洋保護區禁止捕魚,卻沒有配套措施,保護海洋資源當然應該,但如何顧及漁民生計,獲得漁民支持才是關鍵。(圖/視覺中國CFP授權提供)

文/李武忠

在遠洋漁業越來越難經營的情況下,積極進行台灣沿近海漁業資源保護也日趨重要。鑑於台灣沿岸漁業資源已經呈現枯竭,政府積極設置海洋保護區禁止捕魚。而這些保護區是否發揮增加魚類資源的功效,並未見官方提出具體的調查分析數據,來說服更多民眾(包括漁民)願意支持劃設海洋保護區,甚至加入管理、復育行列。

事實上,國外許多政府部門劃設海洋保護區以失敗收場,問題不在大或小,在於當地社區是否積極參與保護區的經營,才是海洋保護能夠成功的關鍵。

海洋資源使用趨向多元,相關產業間各有立場,使得衝突不斷增加。然而從多次海洋保育爭議中不難發現,政府相關部門對於台灣各海域的漁業資源動態缺乏長期且完整的資料,可以做為決策分析的重要依據,常常淪為各說各話,難以讓任何一方信服,爭議也就難以平息。如何透過科學證據來進行說服工作,在資源保育與漁民生計上取得平衡,是政府施政首要考量之處。過度極端保護主義並不適當,畢竟魚類屬再生資源需要的是合理的永續利用。

過去由於未好好保護魚類資源,使得台灣海洋漁業資源日漸稀少,隨著國內休閒漁業活動興起(海釣、浮潛、旅遊等),與傳統漁民間的衝突日益升高,卻缺乏完整的海洋休閒漁業資訊,相對增加海洋保育的難度。對此,中央民意代表應該督促政府拿出具體作為,而不只是電話關心或將漁業署改為漁業暨保育署,說穿了海洋國家只是政客的選舉口號,千萬別當真!

政府相關單位還是應該及早協調整合,制定相關法規及爭端解決機制並利用人工培育的技術,協助海洋生態系的重建。在資訊傳播迅速的今日,政府決策過程是否公平、公正、公開將受到嚴格檢驗。如今非法的漁業活動以及缺乏遠見的永續利用模式,已經對海洋漁業資源造成重大傷害。海洋保育「今日不做,明日會後悔」已獲認同,但「今日不捕明日捕更多,誰給漁民保證?」才是問題關鍵,不是比誰的聲音大。如何讓沿海社區、漁民、保育團體形成「藍色夥伴關係」,才是海洋保育成功的關鍵,別製造無謂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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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武忠,新北市,博士,經濟系教授。本報有刪修權。本文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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