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荔枝園撿到槍誤扣板機打傷左腿 水電工判刑1年8個月

▲檢警相驗吳男係持槍自戕身亡,將追查槍枝來源中。(圖/記者林悅翻攝)

▲男槍枝走火自傷,如今還被判刑。圖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記者林悅翻攝)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39歲的男子從事水電工作,去年(2016)3月間在沙鹿區撿到一把改造手槍,後在荔枝園把玩時,不小心誤扣板機,打傷左大腿,送醫後被發現是槍傷,最後被法辦,台中地院5日依照非法持有槍械罪,判刑1年8個月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全案還可以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姓水電工去年3月20日在沙鹿區撿到一把有傷殺力的改造手槍,卻直接帶回住處,並在荔枝園把玩時,不小心誤扣板機打傷左大腿,自行到醫院治療,醫護人員發現是槍傷通報員警,他供稱,槍是撿到的,拿回家後把玩不小心槍枝走火,子彈就卡在腿裡面,只好到醫院求救。

警方在陳姓水電工家中抽屜找到槍枝並查扣,並依法送辦。陳姓水電工雖主動告知槍枝是撿到的,但台中地院5日仍依照非法持有槍械罪,判處他1年8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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