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石黑一雄。(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諾貝爾文學獎自1901年創立以來,委員會的評審標準屢屢招致批評。有評論者認為歷年來的得獎者以歐美國家及英語背景作家為主,其他國家及語言的文學作品經常遭到忽視。也有人認為委員會三不五時頒獎給異議分子及及流亡作家, 讓文學獎淪為泛政治工具。
根據統計,1901年至1985年期間,僅有8位文學獎得主來自歐美以外的國家,包括印度詩人泰戈爾在1913年獲獎。而埃及詩人馬富茲(Naguib Mahfouz)於1988年獲獎,是首位獲獎的阿拉伯語作家。高行健於2000年獲獎,讓華裔作家度在文學獎獲得「零的突破」。
有評論者認為,委員會偏好歐美作家,原因之一是多數歐美以外的文學作品都缺乏翻譯本,讓委員會成員難以了解這些作品,直到如今譯本變多以及網路發達後,才讓上述況得以改善。
也有不少人認為,委員會成員不時以捍衛創辦人諾貝爾的理念為由,特別垂青作品在國內被禁、或因政見不同被迫流亡的作家,例如已故前蘇聯作家索忍尼辛(Aleksandr Solzhenitsyn)。
索忍尼辛獲獎時正值美蘇冷戰,索氏的作品描繪蘇聯勞改營的生活,被視為異議者的正義聲音。 索忍尼辛因為擔心出國領獎後無法返回祖國,最終婉拒出席頒獎典禮。直到4年後他被蘇聯驅逐出境流亡美國後,才有機會補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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