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吵架…男誤把女友交給同學!女大生KTV醉倒 慘遭撿屍性侵

▲▼唱歌,ktv,唱ktv。(示意圖/記者董美琪攝,語本文當事人無關)

▲大學生揪唱歌,女學生遭撿屍。(示意圖/記者董美琪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3歲女大學生去年與男友吵架,後來與大學陳姓同學等一群朋友到KTV唱歌喝酒,女大生因醉倒靠在沙發,男友請陳男幫忙載女友回家,但陳男竟趁女學生酒醉,把她載到自己住處,抱到房間乘機性侵。女學生控男同學趁她酒醉亂來,堅持提告。台南高分院依乘機性交罪判陳男3年2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23歲女大生105年5月18日因與男友吵架心情鬱悶,和大學同學陳姓男子及友人約到嘉義市一間KTV唱歌。女學生因喝很多酒,最後醉倒沙發上。男友後來也到場,不過因為兩人吵架,各自喝酒沒有理對方。

男友後來看女友醉倒,請陳姓同學載女友回住處,沒想到,陳男竟在下午3點多,騎車載女學生回自己嘉義縣租屋處,趁女喝醉躺在床上,沒力氣反抗,乘機脫掉女子衣褲,性侵得逞。

男大學生完事後,離開租屋處,遭性侵的女大生醒來,打電話通知友人來載她,女學生告訴友人,陳男趁她酒醉,對她性侵,並到警局報案。

陳男一審表明願賠償受害女同學,希望能夠和解,但陳男一直未履行,女方也不想再和解,也不接受陳男15萬元賠償,目前一、二審都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2個月,全案可上訴。

撿屍,性侵,扛屍,強暴示意圖。(圖/達志影像)

▲女大生喝醉被公主抱撿屍,性侵得逞。(示意圖/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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