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與穿著制服的小美車震時,被巡邏員警發現,圖非當事人。(示意圖/取自LibreStock)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37歲黃姓數學補教老師和女學生小美(化名)相戀,他背著妻子多次和對方開房、車震,甚至要求對方喊他「爸爸」增加情趣;直到一次和穿著校服的小美車震時被員警發現,才讓案情曝光。基隆地方法院依對未滿16歲少女為性交罪判2年6月徒刑。民事部分則須賠償60萬元。
判決書指出,在補習班任職10多年的黃男自小美國三開始補習時,就開始注意對方,直到她升上高一情竇初開追到後,便私底下偷偷交往,此後黃常帶對方「課後授課」,並傳訊「妳可以叫我爸爸」等調情對話。
▲黃男常傳曖昧訊息給小美,圖非當事人。(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
檢方表示,黃自2016年9月開始約小美外出嘿咻,多次帶她到台北、基隆各地的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有時甚至趁開車送少女回家時,到沒人的路上車震,至10月內共發生7次性行為。
直到同年11月,員警巡邏經基隆某停車場時,發現一輛車規律晃動,查看才發現黃男正在和穿著制服的小美嘿咻,立即將兩人帶回偵訊,並通知小美的家長。
事後,黃男辯稱,兩人是兩情相約,並沒有違反小美的意願。小美的父母不顧女兒求情,堅持提告,並要求黃賠償小美300萬,父、母各1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法官表示,黃與小美兩個月內7次的性行為屬實,且為人師表竟違背學生父母的信任,審酌對被害人的身心發展、其父母的精神折磨,判黃須賠小美40萬元,父、母各10萬元精神撫慰金。另刑事部分依對未滿16歲少女為性交罪判2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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