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提分手 啪啪啪、懷孕分手過程慘遭惡男友公開

▲▼男女,兩性,吵架,相愛,交往,婚姻,戀愛,情侶,伴侶。(示意圖/CFP)

▲不爽分手,男亂公開女方個資。(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一名女大生小美(化名)懷孕生子後,跟許姓男友提分手,沒想到許男竟然創立臉書假帳號PO文,寫道「在二人第一次相約見面時,A小姐竟不避諱的和B先生發生性關係。事隔幾日後懷孕,礙於A小姐還是學生,所以隱瞞家人...短短不到二個月,B先生在A小姐身上花費將近40萬...之後兩人常常吵架」等諸多不實內容及私事;還公開姓名、地址、家人職業等個人資料,小美發現後大崩潰,趕緊報警處理。

判決書提到,許男有竊盜前科,因小美提分手心生不滿,未經她同意或授權,就創假帳號「李小福」在臉書動態時報公開頁面上發表文章,指出「今年8 月小孩出生,A小姐借此開口跟B先生要求皮膚保養跟身材保持等費用,B先生因此向朋友借貸了許多錢給A小姐,直到B先生負債累累,A小姐竟開口要分手。A小姐家人知道情形,竟為了怕A小姐前途受影響,把小孩送到社福單位領養,用盡一切理由讓社工拒絕B先生的探視……」等諸多不實內容及與公共利益無關之私事。

且許男在這篇PO文中還公開小美姓名、學籍、租屋地址、父母親職業等個人資料,逾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必要範圍,讓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而誹謗,並足以貶損人格評價,導致損害小美名譽。

判決書指出,法官調查發現學校並無「李小福」這位學生,且小美發現之後就馬上去報警了,對方還先說和她在網路上認識,說拿他很多錢,但內容都是不符合實際狀況,都是在刻意醜化她,且透過對話發現私密交往情節,認定就是許男無誤。

最後,宜蘭地方法院法官審酌許男僅因男女交往情感問題,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竟在臉書社群網站張貼上開侵害女方隱私之個人資料及毀損名譽文字,除無濟於解決紛爭,反滋生衝突,且未能與對方達成和解或取得原諒,量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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