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財產遭黨產會查封,發不出黨工薪水。(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經歷10個月的強制勞資協商、7次強制協商會議,國民黨勞資雙方終於達成達成協議,雙方初步先依勞基法、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確認大量解僱計畫所需資遣費、年資結算金估計約需14.99億餘元。依據協商結果,勞方主張的特休假工資、退休金、資遣費及子女教育補助費、喪葬補助費等,以及臨時考績獎金、中秋、春節工作獎金等,皆屬資方法定義務及勞資雙方之約定義務,資方均有義務履行。
國民黨105年11月宣布大量解僱勞工,影響勞工人數近719人,為北市近年來金額最大之大量解僱勞工爭議案件。勞資雙方於自主協商不成後,勞動局依法於106年1月19日展開強制協商會議,迄今共召開7次會議、協商期長達10個月。
在多次協商中,雙方初步先就依勞基法、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大量解僱計畫所需資遣費、年資結算金,估計數額14.99億餘元先確認,因大量解僱所需金額甚為龐大,惟國民黨資金不足因應,均先與黨產會申請許可後方可動支,凡此皆增加協商難度、也使勞工爭取權益過程多所波折。
最終,歷經10個月協商後,12日下午2點勞動局召開第7次強制協商,勞方主張的特別休假工資、退休金、資遣費及子女教育補助費、喪葬補助費等,以及臨時考績獎金、中秋、春節工作獎金等,皆屬資方勞動基準法之法定義務及勞資雙方之約定義務,上開項目資方均有義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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