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男為了閃車撞斷號誌桿,沒想到卻砸死對向車道的高姓駕駛。(示意圖/記者彭懷玉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50歲的顏姓聯結車駕駛去年10月行經國道一號北上湖口路段時,失控撞上中央分隔島,正巧撞倒重達百公斤的限速號誌桿,倒下的號誌桿卻砸中對向車道另一輛轎車,導致40歲的高姓駕駛傷重不治。新竹地院日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顏男7個月有期徒刑。
顏男平時以開資源回收聯結車維生,去年10月26日上午10時許行經國道一號北上湖口路段,因為外側一輛轎車突然切進中間車道,他為了閃避卻失控撞上內側的中央分隔島,還把重達百公斤的限速號誌桿撞斷。
▲國道車速快且聯結車車體龐大,駕駛所需的反應時間也比開一般轎車多。(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然而,斷裂的號誌桿卻倒向南下車道,不偏不倚砸中高男駕駛的白色轎車,撞擊力道之大就連車頂都被砸破,擋風玻璃也裂成蜘蛛網狀。高男頭部受到重創,車子一路滑行道路肩才停下,他一度受困在變形的車體內,獲救時已經沒有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顏男酒測值為0,但他所駕駛的聯結車車體龐大,遇到突發狀況所需要的反應時間也比較長,卻沒有多加留意路況,日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另外,民事部分目前仍在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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