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軍億今被檢方起訴,且具體求刑7年。(圖/資料照/記者張曼蘋攝,下同)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51歲呂軍億今年8月間竊走軍史館「百人斬」武士刀,並趁總統府親子日闖入,砍傷211營的憲兵,警方追查後找到1張遺書,呂男偵訊時稱「去年11月就構思要拿軍刀斬首最高元首蔡英文」、「信件寫的是我的心裡話」,涉犯重罪且有再犯之虞,因此遭聲押獲准。台北地檢署今依殺人未遂罪將其起訴,由於呂犯後毫無悔意,惡行重大,具體求刑7年。
檢警調查,呂軍億8月8日上午7時許搭捷運到台北市萬華區五金行購買榔頭後,10時10分許闖至國軍歷史文物館2樓,以榔頭強行擊破櫥窗,偷走南京大屠殺用的日軍武士刀,隨後翻閱總統府西大門花圃,想要強進總統府內,立刻遭值勤周姓憲兵阻擋發生衝突,並持刀砍傷憲兵右頸、左耳及雙手多處,當場被支援憲兵制伏,訊後遭檢方以涉犯重罪,且有逃亡再犯之虞,聲請羈押。
呂軍億案發時隨身攜帶之手寫文書中寫道,「我要拿著70幾年前屠殺我們中國人的倭刀,殺向偽總統府,斬了蔡」、「因為我死得起」、「我呂軍億死得起」、「死士呂軍億絕筆」等字,被告偵訊時也稱,「我在去年11月離開家裡後,就有這個構思,要拿軍刀去總統府,去斬首最高元首蔡英文」、「信件寫的是我的心裡話」、「我主觀認為,以蔡英文為首要目標,但阻擋我的人,我也要攻擊他們」等語。
台北地院審酌,被告自去年11月起,已萌生犯本案的念頭,且事前籌謀犯罪計畫並預先前往現場勘查,再加上被告在手寫文書及訊問時均表明視死如歸與堅持完成犯罪目的決心,恐對社會安定秩序所造成影響,經依比例原則考量後,縱使裁定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處分,均不足以確保本案將來程序之順利進行,因此有羈押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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