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衛生局稽查「禾廚小吃店」、「丰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食品業者疑似作業環境衛生不佳等案,經要求限期改善,目前業者已依衛生局要求改善完畢。(圖/衛生局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於8月接獲民眾檢舉台南市「禾廚小吃店」、「丰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食品業者疑似作業環境衛生不佳等案,衛生局接獲後即前往現場查察,目前業者已依衛生局要求改善完畢。
「禾廚小吃店」係為便當餐飲店,衛生局與市政府相關單位至現場執行聯合稽查,該局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查察,現場缺失已立即改善。「丰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提供便當餐飲店餐食菜餚,衛生局8月派員至現場進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稽查,並令業者限期改正缺失,9月複查已合格。
衛生局強調,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依法可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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