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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砲轟捕蜂捉蛇年編2500萬 桃市府:全國典範

▲桃園市成立「捕蜂捉蛇工作大隊」年編2500萬,市府宣稱已成全國典範。(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桃園市成立「捕蜂捉蛇工作大隊」年編2500萬,市府宣稱已成全國典範。(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為減輕消防人員勤務壓力,桃園市政府於104年10月起,全國首創由市府農業局運用義勇消防組織人力,成立「桃園市捕蜂捉蛇工作大隊」,年度預算2500萬元。而針對農業局接辦「捕蜂捉蛇」任務兩年的表現,13日於市議會受到市議員謝彰文、黃婉如檢視,分別提出成本太高、人力未妥善調度、專業度不足等缺失,要求農業局捕蜂捉蛇業務應結束。

針對市議員詢問捕蜂捉蛇業務應結束?農業局發布新聞指稱,為讓消防人員回歸專業面,桃園市政府創全國首例,依消防法緊急救護規定,率先由義勇消防人員組成桃園市捕蜂捉蛇工作大隊,辦理捕蜂捉蛇業務,亦已成為全國典範。

農業局長郭承泉指出,因為捕蜂抓蛇業務常需進入民宅,考量民眾信賴度,並非一般開口合約廠商可以做到,故委由義消辦理。為方便市民通報,捕蜂捉蛇案件仍撥打119報案專線或是1999市民專線,接獲通報後,通知捕蜂捉蛇工作大隊,執勤人員接獲派遣立即出勤處理。

每日上午8時至晚間22時,接獲通報案件後,由捕蜂捉蛇值勤人員出勤。每日晚間22時至隔日上午8時,電話轉接由消防分隊受理,若遇緊急危及市民生命身體安全案件,由消防局出勤救援;若非緊急案件者,則錄案移交翌日接班捕蜂捉蛇大隊接續處理,達成農業局、消防局跨局處合作。

市議員謝彰文於質詢中指出,農業局2016年捕蜂捉蛇案件發現3項缺失,一是成本分析發現,2016年總受理案件7947件,含義消服勤津貼及出勤車輛租金,不包含油資,平均每案成本2776元,相較於委外每案1060元,高出2.6倍;二是人力未依淡旺季做妥善調度,常在重要關鍵時刻未能提供幫助,引發民怨;三是農業局運用義勇消防組織人力,有專業度不足之虞。

市議員黃婉如農業局美其名將捕風捉蛇業務收回自辦,但實際上卻是晚上10點前是由農業局組織義消組成的工作大隊負責業務,但晚上10點後仍由消防局負責,結論農業局只是出錢而已,抨擊「農業局沒有必要做冤大頭」,要求農業局捕蜂捉蛇業務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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