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指控彭男強逼她口愛,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女子小美(化名)指控彭姓男網友凌晨進入她的房間,強逼口交後偷竊手機、金錢逃逸。桃園地方法院表示,小美主動邀請彭進入房間,而供詞「難信為真」,判彭無罪。
據《自由時報》報導,小美指控,彭男凌晨1時左右進入她的臥室,雙方聊天1小後,對方竟把門鎖上,掏出生殖器強逼她口交,還催促她進浴室清洗,並趁機偷走手機及8000元現金。事後,小美把精液吐在衛生紙上,報警並對彭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檢方調查,小美在「愛情公寓」網站上認識彭男,以眼疾開刀急需用錢為由,主動約對方到自己家中。對此,小美否認有援交的行為。
彭男供稱,因小美要借錢,便約在她家中碰面;此外,進入臥室後,對方要求和他做愛,但他認為剛認識並不適合,便只同意小美幫他口交。對於竊盜一事,彭男說,他帶著3000元要借小美,何必再偷竊對方的手機及金錢。
法官表示,小美的證詞無法解釋為何彭男知道她的住處,並進入臥室之中,也無法說明,對方強逼口愛時,她都沒有反抗,因次不採信其辯詞,判彭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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