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障女遭性侵,10多年後終於破案。(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黃姓理髮師12年前性侵一名有智能障礙、患有憂鬱症的女子阿花(化名),雖然當時警方有採集到他的DNA,但因他沒有前科,無法比對出身份,就這樣逃了多年,不過2年前他又再犯性侵,落網後被強制採集DNA,才讓這起案件水落石出,一審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6月,目前案件上訴中。
據判決書,有多項前科的黃男94年4月6日凌晨喝了酒後,在台中火車站月台發現智能障礙、患有憂鬱症的阿花,因此覺得有機可趁,便先行搭訕,再尾隨至附近地下道,之後就趁機上前抱住對方、撫摸猥褻,嚇得阿花哭喊求救,他便嗆「再喊就打你!」,再將人拉去暗巷,強迫口交、並脫光衣物性侵得逞。
警方事後雖有採集DNA證據,但DNA並非強制採證建檔,因此查不出是誰犯案,直到2015年黃男因別件性侵案落網,將其唾液DNA建檔送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比對,發現其DNA型別與在阿花下體所採集精子細胞層DNA型別相符,才意外破了多年前的性侵案,然而他仍不認罪,先說不認識阿花,堅決否認性侵,審理時又改口稱見過面,當時是在作性交易,並強調阿花是智能障礙患者,說詞不能相信。
一審合議庭認為,阿花有智能障礙,但卻能詳細描述犯案經過,且事發多年後,因自身智能狀態,已無法指認黃男,顯見其沒有誣控黃男的可能,因此採信其說法,認定黃男犯後推諉飾責,毫無悔意,態度惡劣,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黃7年6月徒刑,不過目前上訴至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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