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華茂委託小弟幫忙高職妹排解糾紛,事後要求性行為。(圖/記者徐文彬攝,示意圖非當事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綽號「石頭」、53歲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委託小弟幫忙一名就讀台北市高職女學生排解糾紛,事後要收女學生為乾女兒,還要求她可以到公司來上班。女學生被迫答應後,張華茂更開口要「1萬半套、2萬口交、3萬全套」,性侵女學生得逞,更強逼洗下體滅除證據;事後他辯稱那是兩人的性交易,「有拿3萬元給女學生。」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2015年11月,張華茂委託小弟排解高職女學生的糾紛問題,事後再收她為乾女兒,但是女學生的母親認為黑社會不妥、當面婉拒,但張華茂仍覺得女學生很可愛,要小弟開車到校門口等女學生下課,直接載回公司,更威脅說:「如果不聽話,就要殺你家人」、「叫妳來就來,沒有第二句話,妳再講就死定了」。
女學生嚇得乖乖答應上班,每天下課就搭張華茂小弟的專車去公司。10天後,女學生因為交了男朋友,與母親起了爭執,張華茂得知後要求她收拾衣服去他家住,母親嚇得只能眼睜睜看著女兒被帶走,接下來女學生都在張華茂監控之中。
▲張華茂強行脫光她的衣服,性侵女學生得逞,事後還強迫她至浴室用力沖洗下體,毀滅證據。(示意圖/pakutaso)
2015年12月15日凌晨,張華茂要求女學生一起在房間裡聊天,聊累了她想要回房睡,但張華茂不肯,說只要對方不乖,就會用性侵的方式懲罰,但會給錢當作安慰,甚至制訂「1萬半套、2萬口交、3萬全套」價目表。但女學生怎麼樣都不願意,張華茂強行脫光她的衣服,性侵女學生得逞,事後還強迫她至浴室用力沖洗下體,毀滅證據。
女學生隔天假裝感冒,苦求張華茂讓她外出看醫生。到診所後,她請醫師協助驗傷報警。台北地檢署依對少年強制性交、妨害自由等罪起訴張華茂。審理時,張華茂承認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但辯稱沒有恐嚇對方,辯稱兩人是性交易,「有拿3萬元給女學生。」
台北地院依女學生指控、母親與心理醫師的證詞,判張華茂有罪。張華茂不服上訴高院,反控女學生誣告,並請求檢察官讓兩人對質詰問。台北地檢署並沒有查出女學生涉誣告罪的事由,直接不起訴處分。張華茂具狀表達要撤回告訴,並在法院與對方談和解,性侵案仍在高院處理中。
報導指出,竹聯幫雷堂創始於1988年,與風堂、火堂同時創立。張華茂原本是韓國籍華僑,2、30年前離開韓國來到台灣,和竹聯幫雷堂兄弟混在一起。張華茂於2007年接下雷堂堂主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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